让巨头公司们闻风胆寒的《谢尔曼法》现在剑指谷歌,尽管 “Don"t be evil”(不作恶)是其座右铭。
10 月 20 日,美国司法部正式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其非法垄断搜索和广告市场,该案会成为有史以来针对一家科技巨头进行的最雄心勃勃的反垄断诉讼之一。
起诉文件中重点提到:“无数的广告商必须向谷歌搜索广告和一般文字搜索广告支付费用;美国消费者被迫接受谷歌制定的政策、隐私惯例和个人数据使用权利;拥有创新业务模式的初创公司也无法摆脱谷歌制造的垄断阴影。” 美国司法部官员强调了谷歌对搜索市场的控制规模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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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统的反托拉斯原则,谷歌的行为是非法的,必须予以制止,谷歌拥有或控制搜索分销渠道,约占美国普通搜索查询市场的 80%。” 司法部技术高级顾问瑞安・肖尔斯(Ryan Shores)说。“我们正在要求法院打破谷歌在搜索分配方面的控制力,以便能够保持市场竞争和创新。”
谷歌方面否认这些指控,坚持认为其在搜索市场的份额之所以如此高,是消费者自然选择的结果。“今天司法部的诉讼存在严重缺陷,人们之所以选择谷歌,不是因为他们被迫选择,而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
目前,针对谷歌的诉讼已汇集了司法部和 11 个州检察部门的全面调查力量,谷歌之前也曾面临过几次反垄断起诉,但规模从未如此之大。上一次史诗级的反垄断诉讼,是在 20 余年前针对微软,史称 “合众国诉微软案”,从 1990 年开始展开调查,到 1998 年美国司法部部长和 20 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直至 2002 年才达成和解。
“合众国诉微软案” 曾险些把微软公司拆分,但该案也彻底改变了全球软件产业的商业模式,针对谷歌的历史性诉讼,又会面临怎样的裁决走向?对谷歌的诉讼会让科技生态变得更好么?一场历史性的司法对垒已经蓄势待发。
64 页诉讼,细数谷歌之 “寡
面对反垄断调查,谷歌可谓是常客。最重要的一项调查于 2013 年结束,当时谷歌被迫更改了 AdSense(广告投放)政策,以解决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项调查,从而避免激起更大的法律诉讼。谷歌还面临过来自欧盟监管机构的一系列罚款,包括对其 AdSense 政策的罚款 15 亿欧元,对 Android 捆绑软件的罚款 43 亿欧元,以及谷歌在搜索中操纵购物搜索结果被罚款 24 亿欧元。
在今年 7 月份的国会技术反垄断听证会上,矛头指向苹果、谷歌、Facebook 和亚马逊。当时,谷歌 CEO 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为公司的一系列行为进行辩护,称这是对服务用户的更广泛承诺的一部分。皮查伊表示:“当我运营公司时,我真的专注于为用户提供他们想要的东西。且我们以最高标准行事。”
尽管如此,64 页诉讼还是细数了谷歌的各种 “不正当” 行为。这份诉讼状开篇十余条内容详述了谷歌 “罪状”,大概如下所示:
20 年前,谷歌以创新的互联网搜索技术崛起,成为硅谷宠儿。如今却已成为互联网垄断的 “守门人”,也是世界最富有的公司之一,市值达 1 万亿美元,年收入超 1600 亿美元。但多年来,谷歌一直采用反竞争策略来维持和扩展其在通用搜索服务、搜索广告和通用搜索文字广告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稳固其商业帝国基石。
与许多其他业务一样,通用搜索引擎必须找到通往消费者的有效途径才能成功。如今,一般的搜索引擎主要分布在移动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和 PC 端(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在过去的十年中,移动端搜索业务迅速增长,超过了计算机上的搜索范围,已成为美国搜索分发的最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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